幸福递减律
【拼音】-
【英文】 -
【基本释义】 幸福递减律 - 释义 快乐活在当下,尽心就是完美。 “幸福递减律”是说人们对同一事物幸福的感觉,会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而降低。譬如:你在沙漠行走,口渴难耐,有一杯水你会激动万分;而当你步入绿洲,对一杯水的幸福感觉就会几近于零。朱元璋当放牛娃时,饿得昏迷不醒,一碗白菜豆腐汤令他如临仙境;当皇帝后,他遍尝天下厨师做当年的“珍珠翡翠白玉汤”,却总觉得了无滋味。 幸福递减律 - 悖论 《幸福递减律》的作者林火把“幸福递减律”概念称为是经济发展中的悖论,觉得不可思议。其实这里揭示出了人们长期以来的一个顽固的误区:幸福=物质。 幸福是一种精神的愉悦,或者说是心理学所说的大脑的兴奋状态。而不是物质的满足。按照生理心理学,这种兴奋状态来自于外部的刺激。也就是说有刺激才有兴奋。而这种刺激就是人很想达到而又没有达到的目的、目标,或者说是理想、追求。既然幸福是由外部刺激引起的兴奋状态,那么没有刺激也就没有幸福;既然刺激是一种人想要达到而又没有达到的目标,那么当人达到了这个目标的时候,这种刺激也就逐渐消失了,也就没有幸福了。 幸福递减律 - 表现 比如食物的香味能引起人嗅觉神经的兴奋而产生食欲,小康的生活目标能刺激人的欲望而为之去努力奋斗。而人在饥饿的时候香味的刺激引起人的兴奋程度最强烈。一旦吃饱了,香味对其就逐渐不产生刺激,也就不产生食欲,不产生兴奋了。天天“饱食终日”,人就会厌倦,“生在福中不知福”了。这就是“幸福递减律”的典型表现。 而且由此看来,幸福,产生于过程中,产生于痛苦中,产生于希望中,产生于努力中。而不是产生于结果中。如果要人为地划一幸福与满足度的最佳状态,林火认为人的满足度应在“黄金分割律”左右为好。这时人会有很强的兴奋刺激性,有很强的信心和欲望。也是最幸福的。 幸福递减律 - 阐述观点 在神看来,人过度地放纵和享受就是一种罪过,将来是要受到惩罚的。如基督教所说七宗大罪的“怠惰、贪财、贪食、贪色”等等。亚当的堕落就是从此开始的。《圣经》:“贪财是万恶之根。”但丁的《神曲》:“另有一种不能使人幸福的善;它不是福,不是一切善之果和根的善的本质。沉溺于其中的爱在我们上方那三层受惩罚。”(这里所谓的“善”就是指的物质享受。) 面对“幸福递减律”,有人说要控制“幸福递减律”可通过“忆苦”来“思甜”。不是这么回事。如此还是把幸福等同于物质的满足。此时的人不是不满足,恰恰相反,正是因为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