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
【拼音】-
【英文】 -
【基本释义】 公共设施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属于社会公众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筑或设备,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详细解释 公共设施设计的原则 易用性原则 “一个商品售货员将饼干扔在你的脚下,而你不得不弯下腰将摔碎的商品捡起——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你十之八九会非常生气并将你的愤怒表达出来,但自动售货机这样做的时候,…..。”很明显,很多具有明确产品属性的公共设施设计缺乏“可以被人容易和有效使用的能力。”我们有时不得不在自动取款机前等待前面的老人一遍有一遍的重复错误操作,而无法施以援手。这就是公共设施缺乏易用性所造成的困扰。易用性(Usability)通俗的讲就是指“(产品)是否好用或有多么好用”。它是就有明确使用功能的公共设施设计时必须考虑的原则性问题,比如垃圾桶开口的设计就既要考虑到防水功能,又不能因此使垃圾投掷产生困难,或是人们在使用自动取款机时,如何可以不再使用容易忘记的密码确认方式,如何可以在操作完成后记得取回银行卡。这些都是公共设施设计时应该考虑的易用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 笔者曾在公共设施设计专题课程中向学生提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儿童在广场中玩耍时不慎被某些公共设施所伤害(如公共座椅的金属扶手、公共电话亭侧面挡板边沿),那么,这种意外伤害的责任较多的应归咎于设计者,还是使用者(这里特指儿童)呢?”多数学生认为责任应是儿童的玩耍调皮或父母缺少看护造成,只有少数学生认为是设计师的设计疏漏所引起的,笔者赞同少数学生的观点。作为设置与公共环境中的公共设施,设计时必须考虑到参与者与使用者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行为,儿童的天性就是玩耍嬉闹,这是不能改变的,而能改变的是以儿童身高作为一个尺度,低于此高度的公共设施均应考虑到其材料、结构、工艺及形态的安全性,在设计伊始便尽量避免对使用者所造成的安全隐患,这就是公共设施设计的安全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 通常情况下,在公共休息区内,或在公共座椅的周围应设置垃圾桶,而垃圾桶的数量应于公共座椅的数量向匹配,太多会造成浪费,而太少则会诱使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可见,公共座椅与垃圾桶之间存在着某种匹配关系。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