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住宅
【拼音】-
【英文】 -
【基本释义】 国民住宅 -简介 国民住宅,主要指由政府计划,用以出售、出租、贷款自建或提供贷款利息补贴,供收入较低家庭居住之住宅。相当于中国内地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国民住宅的概念第一次在中国内地提出,是由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工业大学能源学院院长张红教授提出的。她在提交的建议中写道:大力发展让普通百姓买得起房的国民住宅产业,方可实现住房消费倍增,进而健康有效持续振兴经济。 背景 一方面是楼市低迷,购房者持币观望,另一方面正如许多专家所说的那样,房价还没有降到它本来应该的水平,很多人仍然是“望房兴叹”。如何实现“居者有其屋”,如何让普通百姓都能买得起一套“体面”住房,是中国现阶段最主要的问题。 定价标准 “国民住宅”的一个定价标准就是:让老百姓买得起的“国民住宅”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它以国际上通用的量化标准,把房价收入比控制在3—6之间。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只用他们3年至6年的家庭收入,就可以买到一套“体面的住房”(户均90平方米)。如果以上限标准的6年收入、户均为三口之家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为依据,得出的结论就是:买一套90平方米的国民住宅均价应该为248148元。也就是说,让老百姓买得起房的国民住宅的平均房价,每平方米只有2757.2元。 人大代表张红观点 张红认为,发展这样一种“国民住宅”产业,可以带动全盘经济发展。“如果以每年发展10.75亿平方米的国民住宅计算,这就意味着仅新增城镇居民住房一项,全国一年新增的GDP就可高达29639.9万亿元。还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如建材冶金、家庭装潢、电器设备、市政配套、交通物流和商业服务等。” 她还算了另外一笔账:按2006年建筑企业的统计数据估算,国民住宅一年就可以提供3800万新增岗位,这不仅可以为当前闲置的2000万劳力提供新的就业岗位,而且更可以为由于订单的大量减少、出口型经济放缓可能带来的千万计的新增失业人口,提供新的就业出路。 但张红教授所言的“国民住宅”针对的服务对象显然并不局限于中低收入家庭,而是全体城镇居民。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谁有资格购买国民住宅?如果所有城镇居民家庭都有权购买一套,那很多已有几套房的富人很可能也会来购买,这显然违背了建“国民住宅”的本意。如果只限于无房户购买,虽然参与人数会少一点,但从全国来看,仍然是个很庞大的数字。 要为这么多人盖房,土地从何而来呢?经
【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