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
【拼音】-
【英文】 -
【基本释义】 李庄案 -介绍 李庄案是重庆“黑老大”龚刚模原辩护律师李庄,因涉嫌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证言、引诱证人作伪证等被提起公诉一案。 12月12日,48岁的北京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刑拘。李庄被控涉嫌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警方称其教唆嫌疑人龚刚模编造曾被刑讯逼供。昨日9时10分,李庄案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按重庆警方发布的消息,作为涉黑被告人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李庄被龚刚模检举。李庄涉嫌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教唆“翻供”。“李庄案的审理,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几个涉黑案的难度,一定要打好这场战争,确保案件审出质量,经得起时间检验。”12月28日,重庆一名官员这样说。 李庄12日被刑拘,13日批捕,20日检方公诉,30日开庭审理。效率之高,被律师界称为“重庆速度”。李庄案引发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多方连锁反应。 李庄案公开庭审 2009年12月30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2]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可以容纳200多名旁听者的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李庄在法庭上称:“我的行为,不仅不能证明我有罪,反而证明我是一名优秀的负责任的律师。” 辩方的力量尤为强大,被告李庄本身就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他辩护的更是陈良宇案辩护律师高子程以及来自浙江的著名律师陈有西。因控辩双方辩论激烈,记者截稿时,庭审仍在茫茫夜幕中进行。 李庄六请法官集体回避被驳回 30日早晨8时过后,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陆续来到江北法院门口,而开庭时间为9时10分,可见李庄案在全国范围内受到的广泛关注。 甫一开庭,他便语惊四座。当法官宣读完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名单后,李庄用标准普通话提出异议:“我申请3位审判员、3位公诉人和2位法院书记员集体回避。”旁听席上嘘声一片,李庄认为,他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两项妨害司法的“受害者”都是当地法院,因此当地法院与他有明显的利害关系,而“运动员不能同时做裁判员”。审判长驳回申请,理由是:法律未就集体回避有明文规定。 李庄进而提出:“那我逐一申请各位回避。3位审判员申请3次,3位公诉人申请3次,一共6份申请。”审判长同样驳回。 提出5点申请均被驳 在公诉人宣读完《公诉书》后,审判长询问被告有无异议。李庄答曰:“我先提5点申请,在此基础上,我才会提出异议。一,《公诉书》列明的8名证人,今天一个都没到庭,我要求证人出庭;二,我
【详细解释】 -